| 一: |
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
| 二: |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落实学校的建设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以及年度基建计划,根据对当年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编报、落实年度调整计划。 |
| 三: |
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 |
| 四: |
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编制委托设计文件,办理选址、征地、拆迁、补偿等各项事宜。 |
| 五: |
审核设计图纸,做好工程预算,办理审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办理招投标,落实施工单位,做好“三通一平”。 |
| 六: |
按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的总结报告。 |
| 七: |
核算各基建项目的用款、用料情况,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工程结算,委托审计。 |
| 八: |
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材料、设备的善后服务工作。 |
| 九: |
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
| 十: |
负责全校建筑设施的大修理工作及由此而发生的与大修理有关的一切管理工作。 |
十一:
|
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